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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23-4555BOB無錫專注“暖企”:措施更優企業少“憂”
BOB錫山區法院在東港鎮設立全省首個基層“信用修復輔導工作站”,助力完善東港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潘唐瑋 攝
執行干警使用移動執行終端對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的財產情況進行摸底。潘唐瑋 攝
江蘇省無錫市是近代民族工商業發祥地和“蘇南模式”發源地。無錫法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以高質量執行大力推進高質量發展。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以“暖企”行動為牽引,以“助企”“護企”“惠企”“安企”行動為支撐,是江蘇法院貫徹黨中央、江蘇省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無錫法院堅持把專項行動作為一把手工程,堅持問需于企,問計于企,與其他單位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在“親”而有度、“清”而有為中聚焦靶心,精準施策,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當前,一些企業因涉訴被采取失信懲戒措施后,在生產、銷售、經營、融資、上市等方面受到諸多限制。法院納失后企業“修復信用、恢復活力”的需求十分迫切。
“你們在浙江瑞安法院有被執行案件,這事要盡快解決……你們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還是要有信心,最近接到新訂單沒有?”在無錫某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華偉邊問邊記。
該機車部件公司負責人告訴華偉,公司因多方面原因,生產經營一度舉步維艱,現在情況稍有好轉,但資金還是相當緊張,因一筆貨款結算問題,與浙江瑞安某公司產生糾紛。
這家機車部件公司是錫山區失信企業的一個縮影,這些失信企業大部分被錫山法院納入失信名單,還有近20%被省外法院納失。錫山區信用辦前期已進行全面摸排,并完成相關企業的《失信被執行人(企業)信息摸底表》,對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有了大體了解。
華偉告訴記者,現實中企業被執行納失的原因很多,僅用資產和經營狀況來評判企業有無履行能力,不能涵蓋全部情況。在分析失信企業的整體情況后,錫山法院在完成《信息摸底表》的基礎上,前往企業屬地村委、街道等基層組織進行調查,完成一份調查筆錄,拍攝一段現場視頻。
實地走訪的效果很明顯。在與該機車部件公司溝通過程中,華偉得知,該公司只有這一起執行案件,但被列入“信用黑名單”后,負面效應已經產生,產品銷售已受影響。華偉向該公司負責人說明納失的嚴重后果,該負責人下定決心盡快籌資,履行債務,爭取早日解除失信。
不久后,該機車部件公司向華偉反饋,他們的債務已經履行完畢,浙江瑞安法院撤銷了公司的失信信息,并出具了結案通知書。
排查工作開展以來,錫山法院已經完成777家失信企業的修復和退出,其中38家與該機車部件公司存在同樣情況的涉省外法院納失企業在勸導下主動履行債務,失信記錄被刪除,成功“脫黑”。
由區信用辦全面摸底,加之區法院實地調查,這種由錫山區首創的“雙軌制”摸排模式啟動以來,錫山失信在業企業的信用治理率已達84.07%,居全市第一?!半p軌制”摸排重在“脫黑”,而另一機制——“全流程預警幫扶”則重在預防:在信用修復前嵌入正向激勵環節,建立起“風險告知—失信預警—信用幫扶—信用修復”的全流程信用預警幫扶機制,鼓勵當事人積極主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從而有效控制失信企業的增量。
截至2022年11月底,錫山區法院已累計發出各類風險告知書510份,BOB幫扶企業88家,納失企業數量相較去年同期銳減95%。
除上述兩種機制外,2022年3月,錫山區法院在東港鎮政府設立全省首個“信用修復輔導工作站”,同步掛牌成立“助企服務站”。該院創新采用法院執行局和屬地人民法庭共同發力方式,在開展嚴重失信主體專項治理工作的同時,以訴源治理為發力點,對涉訴企業加大協調、調解力度,從源頭上防范失信行為發生。
無錫法院將失信企業分為“可退出、可幫扶、嚴懲戒”三類,分類施策,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協調處處長繆星介紹了相關情況——
什么情況可退出?就是法院主要對已經糾正失信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及時引導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屏蔽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公示信息,讓企業扔掉包袱,輕裝上陣。
什么情況可幫扶?就是法院對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暫時不具備屏蔽、撤銷條件的主體,以及擬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主體采取積極措施,預防或督促其糾正失信行為,促使其依法有序從失信名單中移除。
什么情況要嚴懲戒?就是對嚴重失信主體,法院可以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繆星還特別強調說,“信用修復”不是“信用數據修改”,無錫法院將司法實踐的重點從失信懲戒轉為失信修復以及守信激勵,是實質性重塑市場主體的“信用觀”。
在無錫市某銅業公司,安裝了近300個電子封條、40多臺監控設備,組成嚴密的物聯網電子查封財產監管系統,全時段動態監管該公司所有的廠房、原材料、生產設備等財產,實時感知和預警現場情況,并及時回傳至監管平臺。
電子封條和監控設備是無錫中院安裝的,在無錫中院的執行指揮中心能實時監控該公司的相關信息。
該銅業公司因擔保產生債務約8億元,先后被7家金融機構訴至法院,經審理后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經財產調查,無錫中院發現該公司可供執行財產只有4.4萬平方米的廠房及相關機器設備,生產經營尚屬正常,如果采取以往的查封后拍賣等措施,不僅會影響該公司的正常經營,還會因此導致該公司財產情況進一步惡化,最終損害申請執行人的利益。為實現在執行中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目標,無錫中院利用“物聯網查封財產監管系統”,在該公司安裝了電子封條和監控設備,實現企業“邊查封邊經營”。同時,借助系統實時采集該公司生產經營中用電、原料投入、成品產出等信息,通過終端協同和邊緣計算,建模還原企業日常生產狀況,幫助法院判斷企業經營是否正常以及查封的財產價值是否發生變化。
該銅業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上述執行措施實施后,既看住了廠房設備,又能讓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由于是一家仍在正常生產的“活著的企業”,在隨后對該公司的司法拍賣中,該公司整體資產的拍賣價達1.6億元,溢價4000萬元,遠超第一次流拍的拍賣底價。
2022年以來,無錫法院在執作工作中堅持科技賦能,完善“物聯網+執行”模式,優化升級物聯網電子封條、財產監管系統,廣泛適用“活封、活扣”。優化區塊鏈案款管理系統,落實反向審批制度,規范發放執行案款79.8億元,平均用時不超過10天。BOB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朱嶸介紹,無錫中院通過物聯網查封財產監管系統,使查封財產監管由物理控制變為信息控制,讓企業“邊查封邊經營”,既最大限度降低對被執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影響,又最大限度兌現勝訴方實體權益,探索出一條“物聯網+執行”促進善意文明執行的新路徑,開創了大數據時代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新模式。
無錫中院并沒有滿足“物聯網+執行”的現有成果,無錫中院院長錢斌指出,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無錫法院將堅持問題導向,深化總結物聯網技術司法應用經驗,加強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在推動中小企業有效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上加強研究,不斷豐富應用場景,妥善處理市場與價格、產品與服務的關系,正確把握需求變化與迭代升級的關系,立足長遠改進技術,優化服務。
宜興某集裝袋公司與某繩帶公司長期存在買賣關系,截至2021年2月,集裝袋公司共欠繩帶公司貨款376.2萬元以及部分生產原料。經宜興法院審理,集裝袋公司被判向繩帶公司支付貨款380.75萬元并承擔相應利息。2022年6月,繩帶公司向宜興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企業名下的土地、汽車等財產,并對被執行企業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在執行過程中,法官走訪調查得知,被執行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近年來因疫情等原因效益不好,才不能及時償還債務。得知該情況后,宜興法院執行局法官多次約談相關當事人、權利人,最終,雙方確定了分期履行還款協議,法院第一時間解除了對集裝袋公司除不動產查封外的所有執行措施,便于其及時恢復生產經營,解決債務問題。
“破產清算程序完成,正式退出市場!”2022年10月18日上午,隨著案件承辦人、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季靜娜話音落下,無錫某貿易公司完成破產清算,成為惠山區法院探索建立公益清算強制退出機制以來首批退出市場的“僵尸企業”之一。
該貿易公司因管理不善,產生巨額負債,長期不經營。2017年惠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吊銷該公司營業執照,但該公司一直未辦理注銷登記,BOB長期處于經營異常狀態。
惠山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舒秀琴介紹,像該貿易公司這樣的經營異常企業,又稱“僵尸企業”或“睡眠企業”,若它們大量存在,既占用多種資源,又會阻礙市場健康有序運行。為此,2022年6月,惠山區法院聯合惠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出臺了《關于推進經營異常企業公益清算強制退出的實施意見》,從篩查機制、申請啟動、審理清算、資金保障、注銷登記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率先在全市建立經營異常企業公益清算強制退出機制,促進經營異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
依托共建機制,惠山區法院與惠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構建“雙向篩選”工作模式:惠山區市場監管局就主管的吊銷未注銷等經營異常企業建立備選庫,BOB實時更新,移送法院進行篩選審查;法院利用司法大數據對企業涉訴訟案件執行情況進行排查,發現企業存在無可供執行財產,以及其他經營異常情況的,及時反饋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市監部門向法院申請對該企業進行強制清算,只需要提供《申請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信息及證明文件,簡化了相關手續。
法院受理由市監部門申請的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后,參照法規,查明被清算企業涉訴情況,指定清算組,并指導清算組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發現符合破產受理條件的,由清算組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機制建立后,惠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便將該貿易公司列入首批移送名單,依法向惠山區法院提起強制清算申請。惠山區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該強制清算申請,并指定清算組對該公司經營現狀、資產及負債等情況進行調查。
經清算組清算,發現貿易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遂向惠山區法院申請破產清算。2022年8月30日,惠山區法院裁定受理該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管理人負責貿易公司的清算工作。2022年10月18日,惠山區法院依法裁定終結貿易公司的破產程序,該“僵尸企業”順利退出市場。
截至2022年11月29日,惠山區法院共受理公益清算案件63件,其中已有41件結束破產審查,進入破產清算程序,11家企業已完成破產清算程序,順利退出市場。
在助企惠企方面,為減少企業上市融資工作的法律風險和程序障礙,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開展了“企業上市掛牌護航工程”,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在“既不主導,也不干預”的前提下,為擬上市企業進行法律風險研判。同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在充分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框架下高效快速審理擬上市企業涉訴糾紛。
江陰市人民法院立足“執破聯動”理念,建立健全執行部門和破產審理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提前和破產審理部門溝通銜接,在執行案件中引入預和解、預重整機制,前置甄別研判環節,預先制定被執行企業資產處置最優解決方案。BOB江陰法院還創新探索“營業跟著資產走,員工跟著營業走”的資產處置方式,在執轉破的同時,實現司法網拍與招商引資投資人精準對接,完成企業“騰籠換鳥”,既保障了職工安置,又延續了公司無形資產。
據繆星介紹,開展市場主體出清“助企”行動,無錫法院共移送審查“執轉破”526件,涉及執行案件6599件、債務總金額190.92億元,讓失信企業有序退出市場;開展涉黨政機關執行積案清理“惠企”行動,建臺賬、月通報、常調度,5件案件均執行完畢,執行到位金額766.33萬元,讓企業債權及時實現;開展執行信訪突出問題攻堅化解“安企”行動,截至2022年11月25日,執行信訪率為萬分之1.31。(記者 鄭衛平 通訊員 李思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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