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線電話:
400-123-4555行業協會會員單位收費“一個價”構成壟斷BOB
BOB11月18日,廣東高院發布一起反壟斷行政處罰案,針對行業協會涉嫌壟斷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該案于近日入選了最高法發布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法院指出,行業協會利用在區域市場內的影響力,要求會員單位對外提供服務時統一收費標準、進行同步漲價的,屬于法律禁止的壟斷行為。
某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是該市機動車檢測行業的行業自律組織。根據車檢協會相關工作文件規定,會員單位需要交納2萬元自律保證金,且不得降價或變相降價。2018年,該車檢協會制定關于機動車檢測的統一收費標準,并組織31家會員單位同步實施。BOB
因機動車檢測行業集體同步調價且調價幅度較大,引發當地熱議和媒體關注。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車檢協會開展反壟斷調查。經立案調查后,省監管局認為車檢協會上述行為系組織會員單位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車檢協會處以罰款40萬元。車檢協會不服,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撤銷該行政處罰決定。BOBBOB
該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行業協會要求會員單位對外提供服務時統一收費標準、進行同步漲價的行為是否構成壟斷?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車檢協會要求會員單位執行統一收費標準并不得降價或變相降價的行為,限制、排除了區域市場內同業經營者的競爭,阻止經營者充分行使自主經營權,屬于組織會員單位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BOB遂判決駁回車檢協會的訴訟請求。宣判后,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該案中,某市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的行為為何構成壟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郭小玲對此進行釋法。她指出,根據反壟斷法(2008年)第13、16條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達成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
郭小玲認為,該案中,車檢協會先是在本市區域范圍內制定關于機動車檢測的統一收費標準并組織31家會員單位同步實施;后又以行業自律為名,BOB要求會員不得降價或變相降價,共同低于收費標準的“惡意競爭”。相關經營者在車檢協會的組織和要求下,共同放棄使用價格手段進行競爭,采用“一個價”的收費模式,造成了原本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共同放棄使用價格手段進行競爭的客觀事實。因此,車檢協會的行為屬于組織會員單位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2008年)第13、16條的規定,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掃一掃關注大業微信公眾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