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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23-4555“今BOB日頭條”陷侵權漩渦
BOB近日,國內資訊App應用“今日頭條”宣布獲得1億美元投資后,即遭遇多家紙媒的侵權質疑。目前,已有媒體起訴“今日頭條”。
6月3日,“今日頭條”宣布,獲得紅杉資本和新浪共計1億美元C輪融資。C輪融資完成后,今日頭條的估值超過5億美元。此前,今日頭條已獲得兩輪融資,領投方分別為SIG(海納亞洲)及DST的創始人尤里·米爾納(Yuri Milner)。
資訊類手機APP“今日頭條”涉嫌侵犯多家媒體著作權的事件,近日持續發酵,BOB引得眾多關注。今日頭條自稱新聞的搬運工,然而有關法律和業內人士表示,它未經允許大量抓取其他網站新聞的做法涉嫌侵權和剽竊。[詳細]
“今日頭條”日前宣布獲得1億美元投資后被質疑其涉嫌侵犯內容版權。今日頭條對此發表聲明否認侵權。但有關專家認為,今日頭條已涉嫌侵權,至少侵犯傳統媒體等的權利。[詳細]
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資訊類APP,2012年8月上線,內容包含新聞動態、圖片、短文等。
2005年畢業于南開大學,2012年創建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曾先后參與和創建酷訊、飯否和九九房。BOB
“今日頭條”所屬公司北京字節跳動科技CEO張一鳴3日向外界確認,其公司已完成C輪1億美元融資。而在這輪融資完成后,“今日頭條”的估值據稱已超過5億美元。消息傳出之后,一時引來傳統媒體和門戶網站爭先關注,轉眼間“今日頭條”就將自己推上了頭條,焦點是其在通過采集推薦傳統媒體的新聞資訊,以吸引用戶的過程中是否構成侵權。[詳細]
《新京報》社論《“今日頭條”,是誰的“頭條”》指出,“像這樣的網絡應用新秀將層出不窮,但技術的發展不應當帶來版權保護的惡化”。理由是“今日頭條”并非作品內容的創造者,“在版權法領域中,轉發他人作品理應付費,這是盡人皆知的法律常識,但這款軟件有沒有尊重版權人起碼的權利?所謂“新聞搬運工”的說法掩蓋了侵權事實。[詳細]
享有《廣州日報》網絡傳播權的廣州市交互式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因著作侵權向擁有“今日頭條”所屬的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近日,北京海淀區法院就本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2個多小時,合議庭未當庭就本案作出判決。[詳細]
針對質疑,“今日頭條”在官微作了回應,表示“有些媒體朋友產生了誤解”?!敖袢疹^條”稱,其會尊重所有媒體網站,對任何有異議的內容斷開鏈接,并稱已和數千家媒體網站、門戶垂直網站等達成合作。[詳細]
爭議的焦點之一在于今日頭條轉載了媒體的新聞,卻沒有付費,也沒有得到授權。同一條鏈接在今日頭條中打開,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一個自己的頁面。所以爭議的真正焦點并非轉載,而是這種二次加工的方式是否構成侵權。[詳細]
今日頭條在回應中將自己定位為搜索引擎,通過robots協議抓取各大網站的內容。但在今日頭條中并非只有抓取的內容,還包括來自自己的地址的內容,也就是說今日頭條并非只扮演搬運工的角色抓取內容。[詳細]
今日頭條中可以發現不少網絡媒體轉載平面媒體的新聞,這類新聞由網絡媒體向平面媒體支付版權費用,今日頭條通過“鏈接跳轉”的方式繞過了版權費。所以在本次版權風波中,平面媒體的反應尤為激烈。BOB[詳細]
“今日頭條”作為手機APP客戶端軟件,是以及時整理和轉發當日的“頭條新聞”聞名?!敖袢疹^條”的口號是“我們不生產新聞,我們是新聞的搬運工”,但事實上,其搬運的不僅是新聞,BOBBOB更是版權。所謂的“新聞搬運工”,掩蓋了侵權的事實。[詳細]
當下由于侵犯著作權的成本低但維權成本高,直接導致很多著作權人怠于維權,結果讓整體生態越發混亂。因而長遠來看,在立法、執法及司法層面,都還有很多需要完善跟進。比如統一網絡著作權侵權法律適用規則;構建合理的著作權法定賠償制度等。[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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